日前,红桥法院通过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高消费等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延续近一年的涉民生机动车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16年6月,被告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新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在红桥区闸桥南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新某受伤。事故经天津市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认定,被告苑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新某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至天津市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同年8月出院,后先后14次后续治疗,其中自2017年4月17日至4月24日再次至天津市人民医院住院7天。后因双方就相关医疗及护理、营养、误工等费用未能协商一致,原告新某遂诉至法院。2017年9月,红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苑某某赔偿原告新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计37625.86元。2018年1月,该案经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予以立案。
自执行立案以来,红桥法院承办为积极身体健康等民生权益,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苑某某,劝说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其均不予以理会。后承办综合运用多种查控手段,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高消费措施,冻结其有关资金账户、查封其运营的出租车,但被执行人苑某某仍拒不缴纳款项,后法院无法与其继续取得联系。
正当承办不懈、想方设法寻找其行踪时,7月12日,被执行人苑某某致电法院,称由于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高消费措施影响,导致办理出国手续时受阻,表示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缴纳案款以便顺利出国。7月13日,苑某某即携带现金来到法院,依法缴纳全部案款和执行费,这一延续近一年的涉民生案件,最终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及“限高”等信用措施共同形成的强律压力下,通过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成本与代价,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了身体受到损伤的的权益,经过执行深入、细致工作,成功结案。关键字 :我要反馈新浪新闻号胎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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