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从上海市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上获悉,针对“不管公务员还是科研工作者,都适用一样的出国”这一问题。一方面,上海将根据有关,严格控制高校“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另一方面,上海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领导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对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交流合作活动,实行有别于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科研人员出国审批制度,“这充分考虑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的功能属性特点,为高校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和教师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上海市自2016年起,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着力深化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投入机制,预计2016年高校经常性经费投入占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投入的比重将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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