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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租车入室盗走黄金首饰 作案时正处缓刑期

类别:出境游 日期:2016-6-10 13:44:35 人气: 来源:

  原标题:男青年租车入室盗走黄金首饰 作案时正处缓刑期

  荆楚网消息(楚天时报记者 黎先才 通讯员 杨宏拯)本因飞车抢夺被判3年缓刑5年,鄂州男青年吴某在缓刑期内窜至一农妇屋内,盗走价值2万余元的黄金首饰并典卖。鄂州梁子湖警方4月1日宣布,吴某因涉嫌盗窃罪已于3月31日被批准。

  去年12月15日11时许,鄂州梁子湖区太和镇村民但女士报警称家中被盗。有人将但女士家后门踹开,将放置在屋内卧室的手包里的项链、戒指等黄金质首饰盗走,损失约2万元。

  但女士向太和提供了一条线索:当时,她回家看到嫌疑人从她家屋旁的田里跑出来,然后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逃跑。

  随后,通过调取周边视频排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驾驶的牌照为闽A开头的东风标致508白色轿车,并得知该轿车属于一汽车租赁公司。

  随后走访了该公司,最终确认了嫌疑人吴某(男,24岁,华容区乡人)的身份信息。

  2016年2月23日,在鄂城区一小区内,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吴某抓获。

  吴某曾因飞车抢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当时仍处于缓刑期间,故拒不承认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随后,办案调取标致508轿车的GPS行车记录,发现该车的行驶轨迹及停车、熄火时间与作案时间完全一致。

  此外,还通过GPS发现,嫌疑人吴某在2015年12月15日中午、12月8日下午都到过鄂州一寄售行,两次共典当约160克黄金质首饰。很快核实了但女士被盗物品被吴某在12月15日在寄售行予以典当。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吴某的显得苍白无力。

  2016年3月31日,经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实施。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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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青旅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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